赵德元
社保经办机构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窗口,肩负着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双重任务。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就是社保基金效益的最大化,没有基金的绝对安全,群众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可靠保障。因此,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视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,铁肩担道义,积极构建流程控险、机制防险、能力避险的风控体系,使之成为百毒不侵、刀枪不入的钢铁防线。
一、提高站位,正确处理好"四个关系"
深刻认识社保经办风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将其作为保障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,正确处理“四个关系” :一是社保基金安全与经办服务质效的关系,严守审核关口,消除风险盲点,提高风险感知,确保每笔资金规范流转;二是群众合法权益与政策法规的关系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以法律为标尺,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;三是机构形象与社会监督的关系,将法律和党纪挺在前面,规范权力运行,以公开透明赢信任,用优质高效树口碑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回应群众关切;四是社会大局稳定与化解局部矛盾的关系,建立疑点数据实时监测机制,对潜在风险早识别、早干预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二、规范流程,扎紧经办环节“制度笼子”
经办全链条的标准化是风险防范的基础。首先,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,尤其要明确高风险环节管控标准,针对参保登记、待遇审核、基金支付等关键节点,推行“岗位分离、双人复核、痕迹可溯”制度,对挂靠参保、死亡冒领等高频风险场景,制定专项核查细则,要求核验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生存证明等原始材料,留存审核记录备查,避免因程序疏漏引发纠纷。其次,强化数据协同校验,构建风险感知体系,社保信息平台与公安、民政、税务等部门数据实时比对,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、缴费基数与个税申报不符等异常情况自动识别、跟踪监测、触发预警、果断阻燃,防范基金流失。其三,规范政策执行口径,定期梳理争议高发政策条款,如历史性社保追缴时效认定、违法分包情形下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,结合法院裁判的典型案例明确统一适用标准,杜绝“同案不同办”。
三、完善机制,搭建多元防控“安全网络”
健全的工作机制是风险化解的保障。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前置介入机制,将法律顾问角色从“事后应诉”转为“事前把关”,对重大行政决策、重要业务流程、复杂事项审核进行合法性审查,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推进。二是完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,联合法院、工会、检察院等建立“人社+N”诉源治理平台,在经办大厅设立“云上调解室”和法律咨询岗,引入法律顾问现场解答,对苗头性争议第一时间启动调解,推动矛盾化解在诉前。三是健全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,与检察、公安部门搭建“欺诈骗保”线索双向移送通道,对核查发现的违规线索快速处置,对反馈意见限期整改,形成防控合力。
四、提升能力,坚固法治经办“思想堤坝”
人员的法治素养是风险防范的核心。一是开展精准化法治培训,以案释法,结合社保领域职务犯罪、养老诈骗等典型案例,讲解《社会保险法》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明晰权限失控、“蚂蚁式搬家”腐败等法律后果,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经办行为,不突破政策底线。二是建立风险业务清单,实行分类管控。对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群体性问题,集合业务、政策、法律等多岗位力量,集体会诊、集中研判,制定科学解决方案,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涉访涉诉风险。三是强化普法与沟通能力,以“社保服务进万家”活动为牵引,多渠道、多途径向企业和群众宣讲挂靠参保的法律风险、待遇申领流程等内容,在业务办理中同步做好政策解读,主动回应疑问,减少因认知偏差引发的纠纷。同时,将法治素养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,倒逼提升依法经办能力。
守护社保基金安全,重在源头防控、久久为功。社保经办机构唯有将规范融入流程、将机制落到实处、将能力贯穿全程,才能既维护行政权威,更守护好群众的“养老钱”“救命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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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